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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携子自焚半路逃生15年后落网获无期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6日 常德离婚律师  
。记者今日获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周光秀作出无期徒刑判决。

为了1000元抱子自杀

1993年8月25日下午,家住重庆市铜梁县城东办事处柿花村8组的周光秀,得知在外地打工的丈夫寄回了1000多元錢。由于此前婆婆已经将这笔钱存入了银行,婆媳二人为此发生激烈纠纷。

事后,周光秀觉得 活着也是受苦 ,便想寻死。但考虑到3岁的儿子无人照料,她决定 带儿子一起上路 。当晚,周光秀把全部衣服堆在床上,浇上煤油。当大火点燃后,她忍不住疼痛,跳床逃生,但儿子却被活活烧死。

随后,她夺门而出,开始了长达15年的逃亡生活。

回家办新身份证落网

逃出家门后,周光秀一路逃到了重庆市合川区盐井镇,并与当地一位唐姓青年结为 夫妻 。6年后,周光秀不能忍受在唐家的苦日子,离开了唐家。2001年,周光秀來到重庆市主城区,认识了合川籍棒棒林某并与其同居。

自周光秀 自焚 未果逃亡后,其丈夫通过当地法院以失踪为由办理了离婚。2001年8月10日,重庆市铜梁县公安局将周光秀列入网上追逃,由于 失踪 ,周光秀的户籍被迁走。得知第二代身份证开始办理,周光秀觉得重新上户、另行登记结婚的机会来了。

2007年8月,周光秀决定回家办理户口和身份证。就是这次,警方将她抓个正着。当检察官问周光秀对烧死儿子怎么想时,她称: 很难过,要是儿子不死,现在都十几岁了。

母亲窝藏女儿同受审

周光秀称,逃亡期间她曾趁深夜回过一趟娘家,并将纵火烧死儿子一事告诉了母亲。2007年8月,她回家后也一直居住在母亲家中。

当地法院审理后认为,周光秀因家庭矛盾起意自杀,纵火烧死其子,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而其母王祥玉明知周光秀是犯罪嫌疑人还为她提供隐藏处所,帮助她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鉴于两人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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