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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复婚前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发布时间:2018年4月13日 常德离婚律师  
  

   问:我和丈夫婚后买了一套房子,后因感情不和我们离婚了,丈夫、孩子和我各占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后来我帮丈夫还债,他所占的房子三分之一的产权也转给了我,并留有字据。目前我和丈夫想复婚,请问如果我们复婚后又离婚,丈夫会分走这房子的产权吗?


  婚姻法专家刘伟民答复: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你婚前(复婚前)的财产,系个人财产;如果复婚,则该房产仍属于你所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没有约定为共有,则并不因为复婚而改变财产的性质。因此,如复婚后再离婚,该房产仍属于你所有。当然,为了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通过书面明确约定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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