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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房拆迁后遗嘱还有效吗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4日 常德离婚律师  

  【案情简介】

  王老太是某企业退休职工,中年丧夫独自拉扯四个孩子,其中对老四最为疼爱,老四虽收入不高,但一直侍奉老人,小区回迁后忙里忙外,给老人养老送了终。料理完丧事,王老太的弟弟主持家庭会议,拿出了一份遗嘱,让兄妹四人都很意外。原来老人想把遗产留给老四,又怕为此伤了手足感情,早在十年前瞒着孩子们做了一份公证遗嘱,将老人45平米的住房和全部存款留给老四。老大提起诉讼,理由是老人45平米的房子已经拆迁不复存在,要求兄妹四人平分现在的楼房。

  【律师评析】

  房屋拆迁本身具有物权置换的性质,这一点最高法院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已加以确认。从本案来看,45平米的旧房通过拆迁补偿,已转化为现在的楼房,转换过程中增加的无非是拆迁置换的楼房和老人存款的投入。这与老人将旧房出卖,另买新房有着明显的区别。前者理应视为物权的置换,而后者则属于以买卖行为实际变更遗嘱。

  审理法院正是从老人立遗嘱的本意出发,结合拆迁补偿的法律性质,判决确认老四享有楼房的继承权,从而驳回老大等人的诉讼请求。

  遗嘱与其他民事文书不同,只有到立遗嘱人去世后才发生法律效力,动辄历时数十年,所以遗嘱的表述应比较严谨。但受到个别公证机构的格式限制,往往要求遗嘱指明具体的财产对象,如房产坐落、存款数额等,遗嘱在起作用的时候,财产数量、形态均发生变化。为避免花费不菲的遗嘱,成为老人百年之后儿女争议的导火索,在立遗嘱时应尽量考虑日后的财产变化,例如将某房产表述为“本人对坐落于某市某区某路某号的房屋所享有的房产权利(份额)以及由此转化而来的拆迁权益”,将存款表述为“我名下的全部银行存款及现金、保险赔偿金”等,必要时可寻求专业人士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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