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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驻华使馆办理结婚证吗?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日 常德离婚律师  

1、可以到驻华使馆办理结婚登记吗

根据中外领事实践,中国的现行做法是有条件地承认外国驻华使领馆办理的领事婚姻。依照《婚姻登记条例》有关规定,中国内地居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 的,男女双方应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其中,中国内地居民一方应出示“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 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外国人一方应出示“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居住国主管部门出具并经中国驻该国 使领馆认证或者外国领事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由此可见,中国法律规章不允许外国驻华使领馆为中国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应避免向外国领事提出此类申请。

2、中国公民与外国人结婚在哪里登记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结婚应到中国公民一方的户口所在地方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如果双方同意在外国公民一方的婚证登记机关办理申请登记结婚手续也是完全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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