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婚前财产公证的法律效力

发布时间:2017年9月8日 常德离婚律师  
  导读:近年来随着离婚、再婚现象的增多,人们对婚姻财产关系的处理越来越理性。从公证处了解到,目前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数量在逐年增多,一年办理的数量,由前几年的几起甚至零起,增加到去年的上百起。婚前财产公证为何流行开来?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人群是哪些?办理财产公证后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真的得到了保障吗?

  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财产,一般为房子、车子等值钱的“大件”,这些东西花钱动辄几万、十几万,甚至几十万。提到婚前财产公证,很多人可能会理直气壮地说不敢苟同。理由当然不外乎婚姻是爱情的产物,搞婚前财产公证是对婚姻和爱情的亵渎;婚前财产公证,说到底就是防止日后离婚时一方得到另一方的财产,还没结婚就想到离婚,太不吉利,等等。公证处工作人员说:“婚前财产公证可以折射出社会的进步。首先表明社会财富大量增加,不少老百姓有钱了;其次是随着我国法制建设的不断加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依法保护婚姻,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意识日益深入人心。

  公证了,可以保护双方以后万一发生婚变什么的可以尽量保护到各自婚前的财产。如果一方觉得不公平说明他/她对钱看得很重,觉得这样自己吃亏,或者他/她婚前没什么积蓄公正的时候相差悬殊觉得没有面子,或者就是考虑到万一以后发生婚变自己能拿到的只能是婚后的一半财产太少了或者婚前我的财产多离婚了所有的财产都平分不公平。

  其实双方财产差不多的公证不公证应该都是无所谓的,影响感情的可能性肯定小很多。主要是财产相差悬殊的情况下考虑这样的公正可能有一方不容易接受一些,但是这个时候从个人利益来说往往还是公证一下为好。

  目前进行婚前财产公证的人,一般是再婚者居多,他们这样做一般是多为子女继承财产考虑。但随着社会的进步,青年人观念不断更新,不少初婚者也选择了公证这条路。做婚前财产公证会不会影响夫妻感情?唐昌珲说:“只要双方心地坦然、开明,都愿意做公证,是利大于弊。原因是事先预防矛盾和纠纷,不但不会影响感情,还会增进感情,融洽感情。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常德离婚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973613118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