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恶毒丈夫砍妻子十几刀律师教你维权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8日 常德离婚律师  

1月22日上午9点左右,四川成都人阿雨向台州日报记者求助。阿雨告诉记者,前几天他接到在台州工作的妈妈的电话,说是姐姐被姐夫给砍伤了,这让他十分愤怒,连夜从成都赶到台州,要替姐姐维权。据台州律师了解,在阿雨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台州市立医院,见到了躺在病床上的阿雨的姐姐——阿秀。

醉酒的丈夫向妻子讨要赌资不成,便拿起菜刀向妻子砍了下去

据台州律师了解,阿秀告诉记者,她今年26岁,丈夫阿林32岁,两人同是成都人,自由恋爱成婚,已经有两个孩子,大女儿5岁,小儿子2岁。由于丈夫没有固定工作,家庭经济负担比较重。2005年,夫妻二人来到台州,投奔在台州开杂货铺的母亲。随后,阿秀在一家饭店里打工贴补家用,而丈夫仍旧经常待在家里,没有固定工作。

阿秀说,1月20日晚上,阿林应老乡的邀请一起聚餐,席间兴致高涨,酒越喝越多,她在一边劝也劝不住。饭后,阿林和老乡一起打牌赌博,阿秀再三劝阻,阿林却我行我素。阿秀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把阿林用于赌博的几百块钱抢走,随后回到了家。

据台州律师了解,阿秀原以为这样做就可以制止丈夫的赌瘾,却没料到为自己引来了灾祸。当天晚上9点半左右,醉醺醺的阿林回到家里向阿秀要赌资,阿秀执意不给,阿林强逼不成,一气之下拿起菜刀向阿秀砍了下去,致使阿秀的背部、腿部、肩部及双手都受了伤,小腿处最严重的一处伤口长度约10多厘米,皮开肉绽,血流不止。

“砍了十多刀,也有用刀背砸的,很痛。他喝了酒失去了理智,我边躲边给我妈打了电话,我妈赶到时他才停了手。”病床上的阿秀一边说一边哭。

“女儿结婚4年多,没过过一天幸福的日子”

见阿秀哭得伤心,阿秀的妈妈也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她告诉记者,阿秀18岁就跟阿林在一起,结婚多年,经常吵架,女儿没过过一天幸福的日子。

“女婿的性子比较暴躁,遇事容易冲动,不喝酒还好,一喝酒就不行了,再加上我女儿脾气也有些倔,一两句言语不和,两个人便打了起来,我女儿哪打得过他两个人很多次在我店里不顾是否有外人在便吵了起来。”阿秀的妈妈说。

阿雨告诉记者,阿秀和阿林谈恋爱时,家里所有人都强烈反对,觉得阿林不能给阿秀一个幸福美满的婚姻。然而,沉浸在爱情中的阿秀完全失去了方向,不顾家人的反对,硬是要和阿林结婚生子。

婚后的生活远不如阿秀当初想象得那么安稳,屡次“家暴”也让阿秀渐渐萌生了离婚的心思,但始终没有付诸行动。

家暴发生时,年仅5岁的女儿躲在角落

阿秀说,事发当晚,阿林曾来过一次医院,发了一顿脾气后就走了。第二天又来了一次,只是说要阿秀好好照顾女儿,随后便收拾东西回了成都老家。

阿秀5岁的女儿蓉蓉总是独自一个人站在墙边或是依靠在病床边,双手不住地在衣服上摩挲,有时还无规律地摆动,一双眼睛十分茫然地盯着前方的某个角落。

阿秀的妈妈说,她赶到阿秀家里时,看到蓉蓉正躲在房间的角落里,不哭不闹,也不说话,看不出有什么表情,这让她觉得非常不安,“这不是一个5岁小孩的正常反应”。

阿雨说,蓉蓉3岁之前,十分活泼,经常嬉戏玩闹,但3岁以后,蓉蓉便很少笑,大部分时间都很沉默,而这次事件以后,蓉蓉似乎变得比以前更不爱说话了。

如何维权家人意见不一

据台州律师了解,记者从椒江下陈派出所了解到,事发当晚,值班民警赶到现场制服阿林后,将阿秀送到了医院,而对于如何处置阿林及是否要立案,民警咨询了阿秀的意见,尽管当时阿秀遍体鳞伤,但她还是念及旧情,选择了放弃。

阿秀告诉记者,虽然恨极了阿林,但她并不想付诸法律途径,她想给丈夫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所谓一日夫妻百日恩,她不想让丈夫坐牢。阿秀说,坐牢并不能解决问题,她不想把事情闹大,让自己的丈夫难堪。“其实我丈夫除了喝酒发酒疯外,其他都不错的。但我一定要离婚,这也是为了孩子好。”

阿秀的母亲对阿秀的想法不置可否,她只是告诉记者,希望阿林上法院离婚的时候,能够写一份保证书,保证离婚之后不会骚扰更不会报复阿秀。

据台州律师了解,而阿雨则向记者透露,阿林曾多次恐吓过他们,他觉得姐姐一味地忍让只会让对方更加肆无忌惮,此次他宁愿运用法律武器,让阿林受到应有的惩罚。

“江山易改,本性难移。何况这次事态严重,如果当时他拿刀砍向了我姐的脖子,我姐还有命吗他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我要追究他的刑事责任,来替我姐姐讨回公道。”阿雨说。

律师说法

家庭暴力社会危害性大

受害人应当主动维护自身权益

律师卢俊

家庭暴力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暴力行为,有精神上的暴力、肉体上的暴力及虐待侮辱等情形。家庭暴力在持续的时间上还分为一次性的暴力和定时、不定时的持续暴力。家庭暴力是对受害人的精神和肉体进行伤害,这往往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如致使受害者和家庭其他成员患上精神疾病,致使受害人伤残甚至死亡的后果等,因此家庭暴力的社会危害性是极大的。

据台州律师了解,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家庭暴力达到一定的程度或者符合一定的情形时就属于刑事犯罪,应追究刑事责任,如致伤情达轻伤以上,当众侮辱,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其他严重的后果等。家庭暴力可涉嫌多项罪名,比如占多数的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非法拘禁罪、虐待罪等。对于情节较轻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则属于治安处罚的管理范畴,受害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行为人作出处罚处理。此外,依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当家庭暴力受害人提起离婚诉讼的,是可主张损害赔偿的,此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

综上,受害人在遭受家庭暴力时,一味的忍让只会让自己的权益遭受更多的伤害。因此本律师建议,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应当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适当的时候向街道、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安机关等社会组织或者公权力机关等求助,请求他们介入进行调解、教育甚至处罚,这样才能使行为人知道自己行为的严重性,才能让其知道“家法”远不如国法大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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