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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常识:当事人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发布时间:2015年8月31日 常德离婚律师  
  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往往涉及财产分割、孩子抚养等离婚问题,诉讼离婚还有自己的离婚程序和条件,掌握这些法律知识对于离婚案件的当事人来说十分重要,本文主要对这些常见的离婚问题及解决办法作了详细介绍。




  

  当事人如何离婚?离婚手续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双方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男女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和财产问题作出处理的,发给离婚证。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许多离婚当事人在处理离婚问题时没有头绪,不知道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以上是栏目精心整理的关于离婚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需要的朋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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